作者:劉 軒
出版社:時報文化
出版年月:2009年06月01日
相關連結:按這
關於這本書大概是這樣
單篇小散文;
記錄作者的生活與經驗,比如如何成為好DJ、和長輩相處的二三事;
告訴你該如何瘋一瘋的措舉,婚前和戀人該做的十件事or大學畢業前該做的十件事。
書不在手邊,列舉一個當時唸出來惹的小兔子哈哈大笑,而我卻覺得很有意思的行為:「和戀人到pub去,裝做互不相識的搭訕,記得,不準笑場。」非常可愛不是?光是想要用什麼方式來搭訕我就想笑場了。
還有一個對大嬸玉來說倒是輕而易舉:「在對方面前放屁。」這聽來實在比「和另一半做一次長途旅行」輕鬆的多。
其實我不愛
基本上我不愛劉家的作品,該怎麼說呢……記得以前國中課本有收一篇劉墉的〈你自己決定吧〉,看完之後,完全不記得內容只記得標題,可能是故事性不足,也可能是太輕淺,就是一些經歷過你會知道的事,但彼此感觸卻沒有共鳴,連著後來看過的幾本劉墉作品,到現在我連書名都忘了。
會對這本書有興趣是因為書名,有流浪病的我看到一百次流浪怎麼可能不動心呢是吧!雖然到書店翻翻後還是覺得不太合口味,但是我對於「十件事」、「二十五件事」有興趣(這可都是寫活動企劃的好素材啊呼嘿),想說不然之後給葉弟看,只要有人看書就有其價值,所以還是買下手了,用禮卷XD
該說值得?
這本書前頭讓我感興趣的部分不多,心得大概就是:嗯~劉軒是個對自己工作認真的人。但是到後面,確實有一些不錯的東西。
比如科技化下的生活,讓各地都有家鄉味,卻也讓家鄉不那麼珍貴的述說;
比如「忘記別人在看自己的一星期」讓我也很想嘗試,雖然我認為太過頭會變得……魚乾,卻也是一種反璞歸真的生活態度(兔之音:你現在已經過的超不在意別人眼光了啦!看那些奇怪照片!!!);
比如他與姨婆(?)的相處,這真的很重要,請多跟自己的阿公阿嬤聊聊天,花不了你多少時間的;
比如名門拜金女對台灣的印象是情趣用品?劉軒火大,我只能說這些名門之後人生可能過得很無聊。
還有一些,但無法詳述,因為書在葉媽手邊,她覺得很不錯,這就表示書買得很值得了。
我個人很偏好書內一些有趣的人生經驗或行為,除了可以成為寫活動企劃時的養份,也會讓我「想要去做些什麼」。〈三十歲前要做的五十件事〉,其中有樣就是要求自己去做不感興趣的事,這是避免自己依習慣做事的方法,也是避免陷在自我之蔽中,這次看一本不太感興趣的書,卻獲得了些什麼,這反而更成了一種意外之喜。
想看的時候就拿起來看個一兩篇,不想看了放一邊,下次再看也不會有小說那種銜接的問題。總之,這是本適合在零碎時間裡,沒有壓力閱讀去閱讀的作品。就用流浪的隨性態度去閱讀吧!
「流浪,不只是為了離開,更是為了回來」……是說,我的流浪病好像又要犯了。
來點附註
p.s. A:婚前和戀人該做的十件事(感謝網路,大多時候總是能給我我需要的,阿門!)
1. 跟你的另一半做至少一次的長途旅遊。
2. 一起去圖書館坐一個下午,看自己的書,不要跟對方交談,出來之後再聊。
3. 做一頓燭光晚餐。不管你洗菜還是他切菜,或是你切菜他炒菜,開一瓶紅酒,不用急著洗碗。
4. 一起買一個玩偶,給它取個名字,旅行時永遠帶著它。
5. 跟你的另一半去夜店,假裝不認識,彼此搭訕,不准笑場。
6. 去看彼此小時候長大的地方。
7. 趁著有流星雨時上山頭許個願。
8. 去一個孤兒院或療養院,兩人一起做個捐款,不需要署名。
9. 一起照顧一盆植物或是一個小動物。
10. 在對方面前放個響屁。假如你辦不到,很難走一輩子。
p.s. B:雖然我不愛劉家書,但是很愛他們的演講,比文字幽默許多
ex:《從跌倒的地方站起來飛揚》、《在生命中追尋的愛》,跟幼福、小馬哥、古小兔(可以看出生活的年代XD)並列為小時候百聽不厭的床邊故事ˊˇ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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